EHSS月刊-2021年第11期

发表时间:2022-06-09 17:31

本期要闻

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
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导致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突出。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水利部起草《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
《条例》首先完善了地下水节约与保护的各项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制度。二是明确用水过程的节约要求。三是强化经济手段的运用。明确地下水水资源税费的征收原则。四是细化地下水保护措施。
为防治地下水污染,《条例》要求各地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衔接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第40条),明确特定行业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第41条)以及建立地下水监测制度等。

最新国家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相比现行《转移联单办法》,明确了移出人、托运人、承运人、接受人各方责任,细化了从移出到接受各环节的转移要求,已经不单是针对转移联单申领运行管理的规定。新办法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电子联单,要求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同时明确了移出人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条件。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

意见结合地方实践,明确了“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跟踪评估、共享共用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在实施与应用方面,特别强调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提出了在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保护、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的基本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

《通知》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参考国家现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准入值、限定值,科学划定各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加强高耗能行业“两高”项目管理,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供了重要依据。
通知列明了5大类、10中类20小类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和标准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无机碱制造、磷肥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锌冶炼等20个行业小类。
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对2019年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新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新增“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生产单位资质规定”,规定了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企业可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的级别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没有变化。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修订后的《目录》延续了原有的五个类别和特征,增加了分类的管理要求、收集方式、满足相应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
附表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进行了归类与细化,新增了收集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要求。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了部分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最新国家标准

HJ1200-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9—2021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

立法草案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5%以上。
提出了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包括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和铊。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再生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
《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的主要任务:严格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分级分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系统治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环境治理;加大力度,有序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健全制度,加强重金属监管执法等。

最新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细化方案  

为加快推进落实上海VOC2.0行动方案,即《关于开展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环气〔2020〕41号)和《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环规〔2021〕13号)要求,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市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推进要求,要求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VOCs治理项目和与之相匹配的VOCs治理任务,并按照《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沪环气〔2021〕239号)进行VOCs减排量核算,作为后续申请验收以及VOCs减排补贴的基础。

上海市:《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主要修改是对照《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增加了政府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准入清单的要求,完善了排污口新改扩监管、水上禁运以及长三角固废联防联控机制等内容,并对应修改了部分处罚条款。

ERM中国

如果您需要ERM提供更多的法规服务,欢迎联系Amy Wang

上海市四川北路1350号利通广场2005室

联系电话:+86 21 5385 3050

邮箱:Amy.Wang@erm.com

网站: www.ermcn.com

上海· 北京· 广州


更多资讯

关注ERM官方公众号

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上海办公室:

电话021-53853050

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350号利通广场2005室


北京办公室:

电话010-8440068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10层A单元


广州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66-120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

访问ERM全球官网:www.erm.com